用来缠绕身体的长幅织品。披帛缠绕方法不同,有时对鉴别时代特点有一定的帮助。目前见到的北朝时期菩萨立像手中常握的一种法器。《大正大藏经》(第20册)中,大唐三藏不空泽《千手千眼观世音菩萨大悲心陀罗尼》十七图,画一手持此物,旁边径文为“若为男女及渚仆使者,当于玉环手。”故得知此物名为玉环。
跣,音险。跣足,意为光着脚,赤足。印身侧面无雕琢,平面施刻印款或无款。
也称之为台座、台子、座基、底座,通常是指垫衬在佛座下面的方(长)形石台。背光指佛、菩萨像背后之光相,常作火焰纹,火焰象征佛、菩萨之智慧。大至分为项光(又称头光)和身光(又称举身光、舟形光)二种,其形式依时代、地方、佛菩萨的种类而有所不同。
县名。在河北省的西部、太行山东麓,因在太行山曲之南而得名。秦置曲阳县,汉为上曲阳县,北齐复改曲阳县,隋唐时期屡有更替。境内有北岳庙,汉白玉雕刻从北魏一直沿袭至今,闻名全国。即曲阳黄山白石,色泽光洁,纹理细腻,俗称汉白玉或白大理石,在造像记中则名为玉石或白玉石。迟至北魏晚期,人们已经规模化开采利用,延绵至今。
又作造象。古时为生人、亡人或己身祈福,多于僧寺或崖壁间镌石成佛像,亦有以金属铸造佛像者。所造佛像称之为造像。
也称造像记。指刻于佛教造像上记载造像者姓名、造像时间、造像目的、佛像名称等内容的一种文体。也称七世先亡、七世先灵、七世亡灵等,一般指自己以上七代先人。此称源于印度,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造像的发愿文中。指意识所缘对象之所有事物。为十八界之一。据《俱舍论》卷一载,受、想、行三蕴与无表色、无为法、称为法界;于十二年中,则称为法处。然十八界中其他十七界也称为法,故广义泛指有为、无为之一切诸法,也称为法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