乾隆五十四年进士,选翰林院庶吉士,散馆改户部主事,充军机章京。
嘉庆三年,典四川乡试,督广西学政,回京,仍直军机。迁礼部郎中,调刑部,甚被眷遇。截取京察当外用,予升衔留任。
十一年,诏嘉楷久直勤勉,以四五品京堂用。历太常寺少卿、光禄寺卿。
十二年,京师旱,疏请循汉书求雨闭阳纵阴之说,停止正阳门外石路工程,诏“修省在实政,无事傅会五行”,罢其奏。迭命往河南、山西鞫狱,次第奏结,无枉纵。授河南布政使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