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行草五律卜居诗》是明代书法家倪元璐创作的书法作品,纵171.3厘米,横52.5厘米,现藏于四川博物院。
作品介绍
绫本,行草书,写五言律诗《卜居之一》:“亦繇贪道韵,求与寺钟邻。嗜酒酒泉郡,姓何何国人。梵云小歇脚,舞衣略旋身。幸有池鱼草,此其家不贫。”,款署“元璐”,下钤朱文“倪元璐印”,白文“太史氏”二方印。左右两侧有张大千、张善孖收藏印数方。 [1]
作者简介
倪元璐,明末大臣、书法家。天启二年进士,历官翰林院编修、侍讲、国子祭酒、兵部右侍郎兼侍读学士、户部尚书兼翰林学士。有文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