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具术语。牙条与牙头一木连作,在腿上端开出向上的豁口,牙条里侧开槽,将槽口对准腿上的豁口压下去,把牙条夹在两腿之间,这种结构称之为“夹头榫结构”。案形结体家具的基本制法之一。腿上端出榫并开口,中夹牙条、牙头,出榫与案底面的榫眼接合。明清家具线脚之一,为一种较宽的线条,顶部打洼,通常两条成组使用。传统家具构件上线脚造型之一种,即高起的素凸面。明清家具装饰手法之一。家具的方腿一侧起线,其余做成素混面,称“混面单边线”。在家具的板心或其它构件上浮雕或彩绘方形或圆形的绦线,称为绦环。传统家具上的一种构件,常用于柜门的板心,屏风的上眉板、腰板和下裙板上。其作法是沿边框里侧于板心浮雕一周突起的棱线,并保持与边框平行。突起的线纹由于四角相连成方环状,犹如衣服上的绦边,故曰“绦环板”。传统家具上承接腿足的部件。明清家具中有的腿足不直接着地,另有横木或木框在下承托,此木框即称为“托泥”。有的托泥之下还有小足,小足才是真正落地的部位。此部件多见于条案、几类等传统家具,以增稳重之感。宫内小巷道称壸(音捆),此处为家具术语之一。通常在横牙正中开一尖口,再向两侧曲线延伸与竖向牙条相交,此种作法称为劵口;如果牙条四面相交,则每面正中均开尖口,此种作法称为圈口;如果只有一面横牙条作出壸门装饰,则称为壸门牙子。常指攒框式椅背的下牙,牙板下缘锼出各式镂空曲边,俗称“亮脚”。指家具腿足下端向外叉开。全称“总管内务府”,是清代掌管皇家事物的最高管理机构。始设于清初。顺治十年(1653年)六月裁内务府,改设十三衙门。顺治十八年(1661年)废十三衙门,重设内务府。康熙十六年(1677年)内务府初具规模,下设七司三院:广储司、都虞司、掌仪司、会计司、庆丰司、营造司、慎刑司、上驷院、武备院、奉宸苑,其职能与国家机构中的六部相对应。另有分支机构一百三十余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