扬簋,高18.7厘米,宽21.6厘米,重4kg。簋弇口,圆鼓腹,圈足下有三屈折状短足,二附耳各衔套环,器盖已失。器腹饰瓦棱纹,颈上与圈足各有一道窃曲纹,圈足上与短足对应处各铸一浮雕兽头。簋内底铸有铭文10行107字:唯王九月既生霸庚寅,王在周康宫。旦,格大室,即位。『0051』徒单伯内佑扬。王呼内史史先册命扬。王若曰:“扬,作『0051』工。官『0051』量田、佃,『0080』『0051』『0082』,『0080』『0051』『0151』,『0080』『0051』寇,『0080』『0051』工事。赐汝赤『0084』『0053』、銮、旗。讯讼,取『0083』五锊。”扬拜手,稽首。敢对扬天子丕显休,余用作朕烈考宪伯宝簋。子子孙孙其万年永宝用。铭文大意:在周王九月上半月的庚寅日,王在周地的康王庙。天刚亮,王到了大厅,坐定位子。司徒单伯作佑者带领扬进入庙门。王召呼史官内史先任命扬。史官代宣王命曰:“扬,任命你为司工,主要管理农田官吏,兼管营造王的临时驻跸地的官吏、牛马刍草官吏及治安狱讼官吏、司工下属的官吏。赏赐你大红色的围裙、銮铃和旗帜。任命你有权主持讯讼,其级别是可以取两造‘入金’五锊。”扬以手相拜,叩头。为报答和宣扬天子伟大的美意,因而做了光荣的父亲宪的宝簋。后代子孙万代永远宝用这件簋。这篇铭文记述了“司工”一官的具体职掌,记录了司工有权主持审判诉讼之事,是研究西周官制及司法制度的重要资料。簋(音鬼),古代盛食物的器具,自商代开始出现,延续到战国时期。《周礼·地官·舍人》:“凡祭祀,共簠『0025』”。古籍中多写作簋,而铜器自铭则常为『0025』。青铜簋器物造型形式多样,变化复杂,有圆体、方体,也有上圆下方者。早期的青铜簋跟陶簋一样无耳,后来才出现双耳、三耳或四耳簋。据《礼记·玉藻》记载和考古发现而知,簋常以偶数出现,如四簋与五鼎相配,六簋与七鼎相配。《吕氏春秋·适威》:“周鼎有窃曲(一作穷曲),状甚长,上下皆曲,以见极之败也。”总的特点是长带形,两端钩曲,始见于西周晚期。

在平面上雕出凸起的纹饰或物象的一种雕塑。按凸起高度的不同,可分为高浮雕、深浮雕、浅浮雕等,也有几种雕刻技法结合使用的形式,多见于高精繁杂的雕刻作品。

货币发展时期阶段,金属称量的单位。

剑茎末端圆形内凹的部位称作“首”。官名。《周礼·地官司徒》载:“乃立地官司徒,使帅其属而掌邦教,以佐王安扰邦国。”其注曰:“扰亦安也。”官名。史籍载作司空,负责各项工程建设与器物制造等事务。帝王出行中途停留暂住。权是一种量器,俗名秤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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