珐琅料是一种人工烧炼的特殊彩料,雍正六年(1728年)以前需依赖从欧洲进口,雍正六年以后,清宫造办处已能自炼20余种珐琅料,而且色彩种类比进口彩料更为丰富,遂使珐琅彩瓷器的生产获得突飞猛进的发展。
康熙时期的珐琅彩瓷器多以胭脂红、蛋黄及蓝色作地,还有一类特有的在宜兴紫砂胎上画珐琅彩的器物。典型雍正、乾隆时期的珐琅彩瓷器是诗、书、画、印相结合的艺术珍品,是中国古代彩瓷工艺臻达顶峰时期的产物。那些形状看似普通的珐琅彩盘、碗、瓶等,已摆脱被用作餐具的功能,纯属能给人们视觉带来美的享受的艺术珍品。珐琅,又称“佛郎”“法蓝”“琺瑯”,是一外来语的音译词。珐琅的基本成分为石英、长石、硼砂和氟化物,与陶瓷釉、琉璃、玻璃(料)同属硅酸盐类物质。中国古代习惯将附着在陶或瓷胎表面的称“釉”;附着在建筑瓦件上的称“琉璃”;而附着在金属表面上的则称为“珐琅”。
金属胎珐琅器则依据在制作过程中具体加工工艺的不同,可分为掐丝珐琅器、錾胎珐琅器、画珐琅器和透明珐琅器等几个品种。中国书画手卷的专业术语。指在本幅前面所留的空白纸方,一般用以题写书画名称或高度概括的品评,多为四字,与画心之间有隔水分开。因开卷时首先见其,故称“引首”,最早在明初出现。镌刻诗词成语的印章,一般钤盖在书页上。为区别于公章与名章,故称为闲章。
珐琅彩料中的一种。康熙时期珐琅彩料都从国外进口,雍正六年(1728年)宫中自炼珐琅彩料成功,色彩达18种之多,单独以某一种色料绘画瓷器仅见红料彩与蓝料彩两种。画法始于雍正时期,盛行于乾隆时期,嘉庆、道光时期仍有少量生产。
清初在紫禁城皇宫内廷养心殿置造办处。康熙三十年(1691年),除裱房等留在殿内外,其余迁至慈宁宫茶饭房。三十二年(1693年)开始设立作坊。四十七年(1708年)全部迁出养心殿,后又将部分作坊设在慈宁宫南、白虎殿(今废)北的一带青瓦建筑里,负责制造各种物品。造办处设管理大臣2人,总管郎中2人,员外郎2人,主事、委署主事各1人,库掌、委署库掌24人,笔帖式15人。还设首领太监2名,太监21名,负责造办处匠役进宫修造事宜。造办处下设馆、处、作、厂等作坊,分工明确,设催长、副催长、委署司匠、库守、苏拉等,承应各项差务,所属各种匠役约二百名。据《钦定大清会典事例》记载:“养心殿造办处……掌制造器用,凡治器之作十有四……”全称“总管内务府”,是清代掌管皇家事物的最高管理机构。始设于清初。顺治十年(1653年)六月裁内务府,改设十三衙门。顺治十八年(1661年)废十三衙门,重设内务府。康熙十六年(1677年)内务府初具规模,下设七司三院:广储司、都虞司、掌仪司、会计司、庆丰司、营造司、慎刑司、上驷院、武备院、奉宸苑,其职能与国家机构中的六部相对应。另有分支机构一百三十余处。
广义即为宫廷。紫禁城范围内可统称内廷或大内。狭义讲即为宫廷后部帝后生活区。为宫中画师作画之处。原属造办处,郎世宁、艾启蒙等西洋画家都曾供职于此。同治年间迁至乾东五所之头所,仍隶属造办处,设画工,多为苏州人。所画有卷、轴、册页、贴落等,并设玉匠、刻字匠等。现建筑完好。唐岱(1673—1752年以后),字毓东,号静岩、默庄,满洲正蓝旗人,王原祁弟子。清康熙至乾隆时在宫中供职,约于乾隆十一年(1746年)离开宫廷。康熙皇帝曾赐他“画状元”之称号。他擅长画山水,学董源、巨然、黄公望画法。著有《绘事发微》一书传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