时代:战国早期: 公元前448-前441世纪
说明:剑柄与剑身相接的剑「格」两面,有铭文十四字。剑格以中脊为界,分成相背的两个单位,一面的一个单位为「戊州勾」,另一为「王州勾」;背面的二个单位分别为「自作用剑」,说明此剑为越王州勾(约公元前四四八~四四一)所用的剑。
款识:剑格 :戊州勾/王州勾,剑格器用款
参考:《吉金耀采—院藏历代铜器》Rituals Cast in Brilliance - Chinese Bronzes through the Ages游国庆台北市:国立故宫博物院2015/01;《故宫文物月刊》187期(赴法展)器物处台北巿:国立故宫博物院1998/10;《故宫青铜兵器图录》陈芳妹台北巿:国立故宫博物院1995/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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剑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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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
台北市
吉金耀采
藏历代
铜器
剑身
青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