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年相邦建信君铍,长25厘米,宽3.5厘米,重0.28kg。长锋,脊扁平,茎残失其下。一面脊上刻铭文2行19字:八年相邦建信君、邦左库工师『0376』段、冶尹『0377』执剂。铭文大意:记在八年,宰相建信君监造,邦左库工师『0376』段主造,冶工尹『0377』铸造。铍(音皮),长兵器,双刃,锋部较长,与长剑相似;有茎,夹以长『0042』,用法及形状如长矛。《方言》九:“锬谓之铍。”注:“今江东呼大矛为铍。”剑身前端的尖突称作“锋”。剑身中央凸起的棱或凹陷的槽称作“脊”。职官称谓,为工匠之长。《吕氏春秋·季春纪》载:“命工师,令百工,审五库之量,金铁、皮革、筋、角齿、羽箭干、脂胶、丹漆,无或不良。”即冶工、工匠,该器的具体铸造者。即大尹,郡之长官。西汉时期郡太守握有兵权,新莽时大尹职等同于汉时之郡太守。县长官,即县宰,王莽始建国元年,改“县令长曰宰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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