珐琅,又称“佛郎”“法蓝”“琺瑯”,是一外来语的音译词。珐琅的基本成分为石英、长石、硼砂和氟化物,与陶瓷釉、琉璃、玻璃(料)同属硅酸盐类物质。中国古代习惯将附着在陶或瓷胎表面的称“釉”;附着在建筑瓦件上的称“琉璃”;而附着在金属表面上的则称为“珐琅”。
金属胎珐琅器则依据在制作过程中具体加工工艺的不同,可分为掐丝珐琅器、錾胎珐琅器、画珐琅器和透明珐琅器等几个品种。夔,古代传说中一种奇异的动物,似龙,一足。《庄子·春秋》中记载:“夔谓蚿曰:‘吾以一足趻踔而行。’”夔纹即这种独脚龙的侧面图案。玉器上的夔纹,最早见于商、西周时期,多见于彝器上。夔纹在玉器上出现的时间很长,自商、周至今,一直在玉雕工艺纹饰中占据着重要地位,而在战国和汉代尤为兴盛。玉器上的夔纹线条比青铜器上的柔和,阴刻线除单线外,也有双刻线。
陶瓷器装饰纹样之一种。明、清两代是陶瓷器以龙纹为装饰的全盛时期,主要采用釉上、釉下彩绘方法,亦有印花、刻划等工艺。龙的体态有较多变化,常见有云龙、戏珠龙、海水龙、螭龙、行龙、立龙、正面龙、侧面龙、夔龙等。全称“总管内务府”,是清代掌管皇家事物的最高管理机构。始设于清初。顺治十年(1653年)六月裁内务府,改设十三衙门。顺治十八年(1661年)废十三衙门,重设内务府。康熙十六年(1677年)内务府初具规模,下设七司三院:广储司、都虞司、掌仪司、会计司、庆丰司、营造司、慎刑司、上驷院、武备院、奉宸苑,其职能与国家机构中的六部相对应。另有分支机构一百三十余处。
我国古代金工传统工艺之一。用小锤敲击各种大小不同的金属錾子,在金属表面留下錾痕,形成各种不同的纹理,使单一的金属表面产生多层次的立体装饰效果。此种工艺始于春秋晚期,盛行于战国,至今依然为匠师们沿用。
螭,传说中的一种龙,又名螭虎龙。明式家具常用为装饰纹样。又名松花石,据《西清砚谱》记载:“松花石出混同江边砥石山,绿色,光润细腻,品端歙,自明以前无取砚材者,故砚谱皆未载之。我朝发祥东土,扶舆磅礴之气,应候而显,故地不爱宝,以翊文明之运,自康熙年至今,取为砚材,以进御者。”混同江即今松花江。
指松花江石,本名“乌拉玉”,又称“松花玉”,出自东北松花江畔。因其产于清朝始祖的发祥地,故清圣祖康熙选用此种石料为宫廷御用砚材,并撰《制砚说》以志此事。此后,制作松花江砚遂成为清代宫廷的定制。康熙、雍正、乾隆三朝,松花江砚制作数量较多,至嘉庆、道光朝以后则停止采伐松花江石。兽面是古代人们想象中的怪兽的面部,将其刻画在器物上所形成的纹饰称兽面纹。宋代的学者把兽面纹称为饕餮纹。阴刻:将图像、文字以凹陷形式雕刻。砚的中心研墨处。为砚较为空白开阔的部位,又称墨堂、砚心。此处便于研墨,利于旋转,易于运动。砚的实用价值即视砚堂处石质的好坏而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