亦称布画,是西藏特有的艺术作品。可以彩画、刺绣、堆绫等多种艺术手法创作。彩画作品使用矿、植物颜料,调以动物胶、牛胆汁等,以保持色泽鲜艳,久不褪色。作品四周镶以锦边,上下贯以木轴,以便于悬挂供奉和宣讲。题材有佛、菩萨、佛母、护法金刚、高僧、祖师传记等,现代作品也有反映民间风俗者。其形式一般为方形,尺寸小至一尺,大至一丈或几丈见方。是书画装潢中对书法或绘画作品原件的称呼。原为古印度的一种兵器,佛教密宗中为摧毁妖魔的法器。
佛教密宗手印的一种,中指和无名指弯曲,余三指伸直,拇指压在弯曲的二指上。佛像站立姿势的一种,即左腿伸直,右腿弯曲。展立姿是呈忿怒相的神常用的一种站立姿势。传统家具中一种体型宽大的坐具,亦称“御座”。明以后,随着皇权制度的强化,宝座成为帝王御用坐具的代名词,象征着帝王的权威。《明史》载,明神宗时,宦官冯保窃权,“帝御殿,保辄侍侧”。当时的吏部都给事中雒遵进言:“保一侍从之仆,乃敢立天子宝座,文武群工拜天子耶,抑拜见中官耶?”将宦官立于宝座之侧视为亵渎皇权的大不敬行为。
宝座大多摆放在宫廷正殿明间的中心或显要位置,单独陈设,极少成对。在宝座的背后还要放置一个较大的座屏,两边放置甪端、香筒、仙鹤、蜡钎等器物,格外尊贵、庄严。皇帝端坐在宝座之上,俯视群臣,“君临天下”,充分体现出帝王的权威,以达到“明制度,示等威”的目的。背光指佛、菩萨像背后之光相,常作火焰纹,火焰象征佛、菩萨之智慧。大至分为项光(又称头光)和身光(又称举身光、舟形光)二种,其形式依时代、地方、佛菩萨的种类而有所不同。
以缎组织为基础组织,以金线为主体表现,大量用金的丝织品。
亦称库金,是清代宫廷御用品,因织成后要交清宫内务府存放于缎库而得名。纹饰多为金线织出的显花,但有时也使用银线。不论织金、织银,同属一类品种。织金有织金锦和织金缎之分。